中方對美部分商品加征關稅 多種科學儀器及部件在列
2019年5月1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稅委會公告〔2019〕3號文件稱:美方對中國部分商品加征關稅的行為違背了中美雙方關于通過磋商解決貿易分歧的共識,損害雙方利益,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期待。基于此種情況,稅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決定自2019年6月1日0時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
公告指出,我國將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600億美元進口商品實施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6號)公告的稅率實施。即:對附件1所列2493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5%的關稅;對附件2所列1078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0%的關稅;對附件3所列974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4所列595個稅目商品,仍實施加征5%的關稅。
在此次加征關稅的商品中,也涉及了部分科學儀器。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的公告》規定,我國將對固液分離機、立體顯微鏡、測距儀、真空泵、烘箱、制冷設備、發光二極管、光學儀器擁光學元件毛坯等商品加征25%的關稅;對液壓式齒輪回轉泵、二氧化碳壓縮機、蒸發式空氣冷卻器、其他過濾或凈化水的裝置、其他用途的干燥器、X 射線無損探傷檢測儀、其他光學測量或檢驗儀器及器具等設備加征20%的關稅;加征10%關稅的商品包括硬度計、其他離心機、其他氣體的過濾凈化機器及裝置、科研醫療專用的熱陰極熒光燈管、電子萬能試驗機、測量氣體流量的儀器及裝置、超聲波探傷檢測儀、其他無損探傷檢測儀器等;在加征5%的關稅商品清單中,空氣及其他氣體壓縮機、其他制冷設備、氣體或煙霧分析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其他色譜儀、電泳儀、質譜聯用儀、其他質譜儀、核磁共振成像系統等儀器在列。
以下是網絡上截取的附件4部分清單列表:
附件:《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的公告》